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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她的内心或举止中,我既没有看到谦逊和仁慈,也没有看到坦诚和高雅。
而我娶了她——我是多么粗俗,多么没有骨气!
真是个有眼无珠的大傻瓜!
要是我没有那么大的过失,也许我早就——不过还是让我记住我在同谁说话。
新娘的母亲我从来没有见过,我以为她死了。
但蜜月一过,我便发现自己搞错了。
她不过是疯了,被关在疯人院里。
我妻子还有个弟弟,是个不会说话的白痴。
你所见到的大弟(尽管我讨厌他所有的亲人,却并不恨他,因为在他软弱的灵魂中,还有许多爱心,表现在他对可怜的姐姐一直很关心,以及对我一度显出狗一般的依恋)有一天很可能也会落到这个地步。
我父亲和我哥哥罗兰对这些情况都知道,但他们只想到三万英镑,并且狼狈为奸坑害我。
“这都是些丑恶的发现,但是,除了隐瞒实情的欺诈行为,我不应当把这些都怪罪于我的妻子。
尽管我发现她的个性与我格格不入,她的趣味使我感到厌恶,她的气质平庸、低下、狭隘,完全不可能向更高处引导,向更广处发展;我发现无法同她舒舒畅畅地度过一个晚上,甚至白天一个小时。
我们之间没有真诚的对话,因为一谈任何话题,马上会得到她既粗俗又陈腐、既怪僻又愚蠢的回应——我发觉自己决不会有一个清静安定的家,因为没有一个仆人能忍受她不断发作暴烈无理的脾性,能忍受她荒唐、矛盾和苛刻的命令所带来的烦恼——即使那样,我也克制住了。
我避免责备,减少规劝,悄悄地吞下了自己的悔恨和厌恶。
我抑制住了自己极度的反感。
简,我不想用讨厌的细节来打扰你了,我要说的话可以用几句激烈的话来表达。
我跟那个女人在楼上住了四年,在那之前她折磨得我够呛。
她的性格成熟了,并可怕地急剧发展;她的劣迹层出不穷,而且那么严重,只有使用残暴的手段才能加以制止,而我又不忍心;她的智力那么弱——而她的冲动又何等之强啊!
那些冲动给我造成了多么可怕的灾祸!
伯莎·梅森——一个声名狼藉的母亲的真正的女儿——把我拉进了堕落骇人的痛苦深渊。
一个男人同一个既放纵又鄙俗的妻子结合,这必定是在劫难逃的。
在这期间我的哥哥死了,四年之后我父亲又去世。
从此我够富有的了——同时又穷得可怕。
我所见过的最粗俗、最肮脏、最下贱的属性同我联系在一起,被法律和社会称做我的一部分。
而我无法通过任何法律程序加以摆脱,因为这时医生们发觉我的妻子疯了——她的放肆已经使发疯的种子早熟。
简,你不喜欢我的叙述,你看上去几乎很厌恶——其余的话是不是改日再谈?”
“不,先生,现在就讲完它。
我怜悯你——我真诚地怜悯你。”
“怜悯,这个词出自某些人之口时,简,是讨厌而带有污辱性的,完全有理由把它奉还给说出来的人。
不过那是内心自私无情的人的怜悯,是听到灾祸以后所产生的以自我为中心的痛苦,混杂着对受害者的盲目鄙视。
但这不是你的怜悯,简,此刻你满脸透出的不是这种感情。
此刻你眼睛里洋溢着的,你内心搏动着的,使你的手颤抖的是另一种感情。
我的宝贝,你的怜悯是爱的痛苦母亲,它的痛苦是神圣的热恋出世时的阵痛。
我接受了,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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